为了规范水产养殖行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4月24日—4月30日我区结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到各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对养殖户和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讲解,让养殖户真正了解渔业法律法规、重点环节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针对养殖户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开展技术咨询和现场解答,增强了消费者的养殖信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此次宣传共发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须知》《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须知》《禁用渔药》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宣传活动服务群众总数(人次)达260人次。
通过宣传,对指导我区水产品养殖的安全生产和引导人民群众安全消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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