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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内陆续实施
【糖酒商务网】 时间:2014-01-27 来源:本站整理 【收藏本页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这些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提升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它涵盖了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和坚果籽实类制品11大类食品中的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5种致病菌的限量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针对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其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营养需要而制定的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该标准充分借鉴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特定人群。为严格规范该类食品的食用,该标准规定,应当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并在标签上注明。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它规定了生产企业的卫生要求和生产操作要求。标准实施之后,将成为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从事该食品生产的最低门槛,规定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的最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食品生产者应该在该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安全。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将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与2011年公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形成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体系。它规定了婴幼儿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要求,对保障婴儿全面平衡的营养、避免标签上夸大和不实声称和规范行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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