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8日讯(通讯员 张维江 记者 万凌云)长江禁渔期已过两月,还有人以身试法,在长江捕捞刀鱼!5月6日,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镇江派出所民警,在镇江五峰山附近水域执勤巡逻时,当场抓获李某等2名涉嫌非法捕捞人员,并查获被捕捞的水产品10.53公斤。其中,竟然有20条长江刀鱼。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2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已经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鳌蟹(河蟹)的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这三种水产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而长江刀鱼因肉质鲜美,被称为“长江三鲜”之一。加之因禁捕价格暴涨,不少人明知禁令,仍铤而走险私下进行捕捞。
据介绍,禁渔期以来,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深化协作,多方施策,强化管控,对非法捕捞行为采取“零容忍”。在巡查中,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8起,现场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1名,收缴非法捕捞渔具43套,地笼21条,查获渔获物共计120余公斤。
目前,李某等2人已被镇江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航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心存侥幸,无视国家法律私自在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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